载客加油加气将被罚款
2010-05-29
作者:何清平 实习生:毛芳 2010-05-15 来源:重庆日报
《重庆市消防条例》9月1日起实施
昨日,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消防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公交车、停车场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的;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距离内、垃圾道和其他容易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的场所焚烧物品的;载客进入加油站加油和燃气充装站充气的,对单位将处以2000至10000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规定,对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职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给予处分。这其中包括,利用职务之便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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