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挺地方炼油企业 鼓励自建成品油销售网络

2010-10-13

作者:魏好勇 2010-10-0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我省地方炼油企业成品油销售网络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表示大力支持地炼企业建设成品油销售网络。
      意见指出,按照国家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在100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可以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但遗憾的是,在山东数十家地炼企业中,只有9家申请办理了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记者了解到,山东地炼每年加工进口燃料油占到地炼加工原料的70%—80%,但是其受上游油源和终端销售网络的限制,效益并不稳定,往往两头受挤。今年上半年,多数地炼企业出现亏损,支持地炼企业建设自己的成品油销售网络已经成为其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中国化工网成品油分析师赵京敏告诉记者,目前山东约有加油站9000座左右,其中中石化2600座、中石油738座、民营加油站5547座。如果山东地方炼油企业能以统一品牌加入成品油终端市场竞争,这将是一股重要力量。
      “在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以后,国家规定汽柴油批发价和零售价每吨不得低于300元的价差,使零售领域的利润得到了保证,而且通常零售利润要远远高于300元。这将大大拓展山东地炼企业的生产空间”赵京敏说。